2016年安徽省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
2016年(2016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),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384995例,死亡438人,报告发病率为626.6603/10万,报告死亡率为0.7129/10万。
2016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按类别统计:一是甲类传染病鼠疫和霍乱无发病报告。二是乙类传染病除炭疽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脊髓灰质炎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白喉无发病、死亡报告外,其他共报告发病126555例,死亡430人;报告发病率为205.9949/10万,较2015年下降15.11%;报告死亡率为0.6999/10万,较2015年上升37.78%。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、肺结核、梅毒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淋病,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.94%;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、肺结核、狂犬病,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3.02%。三是丙类传染病除丝虫病、黑热病无发病、死亡报告外,其他共报告发病258440例,死亡8人,报告发病率为420.6654/10万,报告死亡率为0.0130/10万,分别较2015年上升25.61%和13.04%。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、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,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.69%。
2016年全省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播途径统计:一是报告肠道传染病发病12291例,无死亡;报告发病率为20.0062/10万,较2015年下降16.83%。二是报告呼吸道传染病发病36467例,死亡148人;报告发病率为59.3577/10万,报告死亡率为0.2409/10万,分别较2015年下降9.73%和上升51.03%。三是报告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发病566例,死亡29人;报告发病率为0.9213/10万,报告死亡率为0.0472/10万,分别较2015年下降97.73%和22.37%。四是报告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发病77230例,死亡253人;报告发病率为125.7081/10万,报告死亡率为0.4118/10万,分别较2015年上升12.01%和43.14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