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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各乡镇卫生院,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县委、县政府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,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全县卫生系统相关工作,确保节日欢乐祥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

全县卫生系统要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作风,本着简约、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。

二、切实维护卫生系统安全稳定

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,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。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、有毒生物制剂、特殊药品等的安全管理,严防事故发生。

各单位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患者投诉管理,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一旦发生重大涉医案件,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。
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卫生系统信访维稳工作重要性,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。针对存在的突出信访问题,细致工作,周密部署,就地推动“事要解决”。加强卫生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判,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事件。

三、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、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

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,加强节日期间疫情监测分析与报告,密切关注重点地区、高发人群、突发事件、聚集性疾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等,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,要及时报告,并采取处置措施,防止疫情扩散蔓延。

要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,督促抓好各环节监管措施细化落实,强化协调配合和措施衔接。

要按照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、公共场所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,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,消除卫生安全隐患,防止健康危害事件的发生。

四、做好卫生应急及处置工作

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防控措施,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工作,确保能够及时、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。

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,建立无缝衔接的院前和院内绿色通道,做好人员、床位、设备等准备工作,保障节日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,切实保障节日期间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。

五、有效保障节日期间医疗服务

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,严格执行首诊责任制,接诊病人热情、耐心、周到,切实做到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收费。要强化临床一线值班力量,优化诊疗流程和医疗环境,落实岗位责任制度,确保医疗安全,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,使患者医务人员满意。

六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

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,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,24小时在岗在班,领导干部在岗带班。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要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效率,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重大医疗纠纷及治安事件等,要第一时间上报,并按规定进行书面报告,不得迟报、谎报、瞒报和漏报。

各医疗卫生单位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3年2月4日前报局办公室。

联系电话:0556-7821201

传真:0556-7820073

邮箱:wsjbgs7821201@163.com

二○一三年二月一日

抄送:县委办、政府办、县安委会

宿松县卫生局2013年2月1日印